18874233999

律师信息
刘卫平-长沙刘律师照片展示

刘卫平律师

  • 所属律所: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301200411374187

  • 电话:

    18874233999

  •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壹号座品A座11楼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索赔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摩托车交强险能赔偿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3日 来源:长沙刘律师
[导读]:  刘卫平律师,长沙刘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

 刘卫平律师,长沙刘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一、交通事故连带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交通事故“连带”赔偿标准有17种情形;

1、交通事故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承担赔偿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这是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未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受益人。若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

6、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车主承担连带。

7、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挂靠单位承担连带。

8、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

9、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车主负责垫付。

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

11、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不属同一单位,司机与使用机动车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先行垫付赔偿。

12、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机与受益人共同负赔偿。

13、交通事故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只在所继承财产额度内承担。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不承担赔偿。

14、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运输过程中死亡,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

15、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

16、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

17、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如果不是归自己所有,那么对于车主的所有权是会承担相应的,而对于这种情形有很多种,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但不管是哪一方赔偿都需要保障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摩托车交强险能赔偿多少钱?

一、摩托车交强险能赔偿多少钱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合同中的限额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的赔偿限额。其中无的赔偿限额分为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赔偿。

二、强制险的赔偿对象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具体包括:

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是不包括被保险车辆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的。

2、赔偿对象是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3、是在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无证驾驶保险赔偿吗

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在现实中争议较多,有的认为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不承担赔偿,承担的是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

保险公司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分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部分,对不同部分的损失应适用的不同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摩托车如果发生事故只要购买了交强险都是会给予赔偿的,对于赔偿的标准都是与汽车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一般就会先进行认定,等认定清楚了之后再来计算受害方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额。

Copyright © 2008-2020

长沙刘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网站管理